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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08】苗晓冉律师主讲《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审查探究》

更新时间:2021-09-26 点击数:1159

【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08】苗晓冉律师主讲《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审查探究》


2021924日,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第108期道场举行。此次道场的分享人是靖霖济南经济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苗晓冉律师,其分享的主题为《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审查探究》。

鉴定意见在查明案件事实过程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成为新证据之王的趋势。苗律师对目前刑事司法鉴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她提出,目前司法实践中,鉴定人不出庭只提交书面鉴定意见或者专家辅助人提交书面意见而不出庭的情况比较常见,而对于鉴定意见来说,目前缺乏统一的鉴定规范和鉴定标准。因此,鉴定意见的科学属性并不意味着它可以直接成为一份合格的证据,客观的审查是必要的流程。

苗律师结合其办理过的相关案件及“杜培武案”、“呼格吉乐图案”、“念斌案”,分享了在审查鉴定意见时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包括鉴定主体是否适格,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等行为是否符合操作规范,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是否实现了检材来源与鉴定程序的无缝衔接等等。

最后,苗律师提出,作为辩护人要以客观慎重、全面仔细、严谨的态度审查每一份证据,尤其是鉴定意见。只有重视审查鉴定意见,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讲环节后,在场律师各作一分钟发言,大家踊跃发言,纷纷提出各自的疑惑与建议,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现场学习氛围十分浓厚。

点评环节,由靖霖济南所刑事合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道训律师作总点评。

刘道训主任表示,相对于其他证据来说,鉴定意见的质证要求更高,辩护人不仅要对法律问题精通,而且还要深入了解案件所涉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以更好得审查鉴定意见。同时刑辩律师还要加强对鉴定意见等证据价值的认识和理解,客观地审视和运用鉴定意见,对于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08】苗晓冉律师主讲《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审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