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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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温登平,男,1978年生,汉族,山东安丘人,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中医药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主要研究领域(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犯罪、责任事故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等。
一、学历和工作经历
(一)学习经历
1、1997.09—2001.07 山东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法学学士。
2、2005.09—2007.12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3、2012.09—2015.07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刑法学专业。
(二)工作经历
1、2001.07—2018.06,在济南大学法学院工作。
2、2011.09—2012.07,清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3、2018.06至今,在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工作。
二、科研项目
1、2011年5月,《济南市城乡结合部青少年犯罪社区控制模式研究》(主持,1/5),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编号:11CFI30,已结题。
2、2011年6月,《财产犯罪比较研究》(主持,1/3),济南大学科研基金项目,一般项目,编号:X1106,已结题。
3、2013年12月,《非法行医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研究》(主持,1/4),清华大学法学院-拜耳卫生法研究基金项目,编号HLRC-010,已经结题。
4、2015年11月,《刑法解释方法研究》(主持,1/4),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2015年度),编号CLS(2015)D062,已结题。
5、2016年8月,《毒品犯罪司法现状的刑法学分析》(主持,1/4),山东省法学会研究课题(2016年度),编号(2016)E14,已结题。
6、2017年5月,《财产犯罪重要问题研究》(主持,1/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编号J17RB025。
7、2018年7月,《交通犯罪重要问题研究》(主持,1/5),山东省法学会2018年度省级法学研究课题,编号C19,已结题。
8、2018年9月,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不真正不作为犯问题研究》(主持,1/1),编号18FFX026。
9、2018年12月,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疑难刑事案件的裁判方法研究》(主持,1/3)。
三、科研论文
1、《比较、反思与重塑:犯罪构成理论再探》,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第49—56页;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2年第10期全文转载。2/2。CSSCI来源期刊。
2、《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条件及追诉方式研究》,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10期(下卷)。2/2。
3、《论刑事判决说理的方法与准则》,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1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4、《论袭警行为的刑法规制》,载《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1/1。
5、《阶层区分与犯罪论体系的建构》,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1/1。
6、《刑法解释方法位阶关系否定论》,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7、《论〈刑法〉第238条第2款后段的性质》,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1/1
8、《反思常识主义刑法观》,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9期。1/1。CSSCI来源期刊。
9、《论抢劫信用卡并使用行为的定性与处罚——兼论刑法上的“充分且不重复评价”原则》,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3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10、《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资格》,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1/1。
11、《论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害》,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1/1。
12、《论刑法上的体系性思维与问题性思维》,载张卫平、齐树洁主编:《司法改革论评》(第18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1/1。
13、《“入户盗窃”的基本课题》,载《金陵法律评论》(2014年秋季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1/1。
14、《论“入户盗窃”中的“户”》,载《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1/1。
15、《故意犯罪的主观归责的范围——以具体的方法错误为例》,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40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16、《“以刑制罪”思维模式批判》,载陈金钊主编:《法律方法》(第17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17、《论“抢劫杀人”的性质与处罚》,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1/1。
18、《论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1/1。
19、《论帮助犯的因果关系》,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1/1。北大核心期刊。
20、《论使用盗窃——以盗用汽车为例》,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3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21、《单位受贿案件处罚畸轻的原因及对策——兼及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1/1。北大核心期刊。
22、《贩卖毒品罪中贩毒行为的有偿性的理解与认定》,载《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1/1。
23、《“以贩养吸”型毒品犯罪的性质与数量的认定》,载《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1/1。
24、《论利用“过去的职务权限”收受贿赂行为的性质》,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2016年第2期。1/1。
25、《以不作为参与他人的法益侵害行为的性质——兼及不作为的帮助犯与共同正犯的区分》,载《法学家》2016年第4期。1/1。CSSCI来源期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6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6、《论帮助关系的脱离》,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45卷),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27、《论故意不法先前行为人的作为义务》,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论丛》(第47卷),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189—228页。1/1。CSSCI来源集刊。
28、《先前行为作为义务来源否定说批判》,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38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5—67页。1/1。CSSCI来源集刊。
29、《“公开盗抢”行为的性质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2016年春季卷),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1/1。
30、《贩卖毒品罪司法现状的刑法学分析》,载《金陵法律评论》(2016年秋季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1/1。
31、《论贩卖毒品犯罪的既遂与未遂》,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1/1。
32、《论刑法上作为义务的体系性地位》,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评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1/1。
33、《论不作为的诈骗》,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4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1/1。CSSCI来源集刊。
四、科研奖励
1、山东省法学会第13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02年。2/2。
2、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西湖杯”优秀刑法论文(2002—2005)三等奖,2006年10月,1/1。
3、山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05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2005年。1/1。
3、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念、规范、公正”讲坛征文优秀奖,2006年,1/1。
4、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法学会,第二届齐鲁法学论坛暨“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1/1。
5、山东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2009年学术年会暨“和谐司法”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1。
6、济南市法学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1。
7、山东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第21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5年,1/1。
8、山东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第22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1/1。
9、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2017年度)一等奖。1/1。
10、济南市第32次社科优秀成果奖(2017年度)二等奖。1/1。
11、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2017年度,人文社科类)三等奖。1/1。
12、山东省委高校工委“2017年全省高校校园安全工作研究成果”一等奖(1/3)。2017年。1/1。
13、山东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第24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1/1。